《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进入一审 根治不文明行为“顽瘴痼疾”
2022-12-24 08:24:16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李江 石磊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李江 石磊)日前,在怀化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,《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(草案)》)进入一审,标志着怀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迈出了关键一步。
制定出台《条例》,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,为我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见效提供法治保障。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制定了创建工作的时间表、任务书和路线图,制定出台《条例》有利于我市根治不文明行为“顽瘴痼疾”,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走上法治化轨道。
2022 年初,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将《条例》立法纳入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。市文明办组织撰写了《条例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,多次讨论修改后,送市司法局审查。市司法局再次挂网公示,征求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意见,反复审查修改后,形成了《条例(草案)》,获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25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。
《条例(草案)》共28条。就公共场所、社区文明、乡风文明、家庭文明、校园文明、网络文明、旅游文明、生态文明等领域,予以文明倡导,并同时规定了相应的禁止行为和处罚规定。《条例(草案)》还明确了政府部门的职责,实行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度。
下一步,《条例(草案)》将按照《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》规定,进入二审、三审程序。
一审:李林俊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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